2026年龙华区创新创业活动资助
政策依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创新创业活动资助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深圳市龙华区2026年创新创业活动资助的受理工作。请有意申请资助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资助标准
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评审和会计审计通过的,给予活动实际产生的组织费(仅含专家及嘉宾邀请费、评审费、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宣传推介费、会议费(含场地费、设备及布展费、资料印刷及制证费)、安全保障费实际支出50%、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的创新创业活动不超过20场。
申请条件
(一)通过龙华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且在上一年度举办完成的创新创业活动;
(二)原则上申请单位须在备案的时间内完成活动,且达到备案申请书中描述的活动规模及影响等;
(三)同一申请单位每年只能申请一次同一类型的创新创业活动资助;
(四)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需通过专家评审,对于评审不合格的活动不予资助;
(五)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受理项目
2024年度通过龙华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且已举办完成的创新创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