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
政策依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上海市人才工作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干部(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官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要求,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现就做好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申报及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内容及标准
(一)国资计划资助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6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6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资助期内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等。
(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详见附件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三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的生活补助。
进度安排
2026年度国资计划将于2月24日开始申报,申请人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4-6月份组织专家评审。其中,博新计划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和一次专家会议评审,国资计划B、C档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8月31日申报截止,9月份组织一次专家通讯评审。
申报与管理
(一)项目统筹与申报
各设站单位要对国资计划与其他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加强统筹,指导申请人认真阅读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合理选择申报项目,避免重复申报。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相关内容即可,无需重复填报已提交信息)。
(二)申请人资格与义务
申请人在每站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社会保险等)转入设站单位。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应于在站满24个月前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须于在站满36个月前完成申报,未申报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自2026年4月1日起,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时在站超过24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一档资助;在站超过36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资助。
(三)经费拨付与使用
国资计划(A、B、C档)资助经费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年度分两期拨付至设站单位,在资助通知印发当年拨付第一期、次年拨付第二期。资助期从获选人员实际进站时间起算。博新计划配套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一次性拨付至设站单位。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经费将一次性拨付至获资助人员申报所依托的设站单位,由设站单位一次性拨付至获资助人员(含已出站人员)。
设站单位对国家拨付的博士后日常经费实行单独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有关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获选人员的薪酬水平(税前)不低于国资计划资助标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规定的使用范围列支。获选人员因在站时间不满24个月提前出站(或退站)或其他原因导致资助经费有剩余的,须本人和设站单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将剩余资助经费退回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获选人员出现退站情形的,未拨付的资助经费不再拨付。
工作要求
各地、有关部门和博士后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解读,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统筹制定落实配套措施,加强对资助人选的管理服务。各设站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质量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等科研失信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每三年开展一次博士后综合评价,设站单位国资计划政策落实情况、博士后日常经费使用情况、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情况将纳入综合评价指标。
A档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
档,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给予每人每年28
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国家资助期为 2 年,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 8 万元。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 2026 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三)1994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四)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五)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七)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5 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未获得过国资计划 B、C 档单位推荐;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
(八)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社会保险等)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九)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十)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类项目(不含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站内,博新计划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可同时申报,但不得同时获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