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一、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
(一)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优秀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研究基础的海外归国来粤青年学者,面向世界科学前沿和国家、省经济社会发展紧迫需求,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探索性研究,旨在促进海外归国来粤优秀青年科研人才更快适应国内科研环境并留在广东更好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青年学术后备骨干。优秀青年项目可接受英文申报。
(三)杰出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二、项目资助领域
省自然科学基金鼓励自由探索,申请人可按照自然科学学科分类在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医学等学科分类项下选择合适的领域进行项目申报。其中,管理科学领域资助项目需运用实验、调查、测量等手段获取数据,发现和描述管理现象,凝练科学问题,鼓励学科交叉,探索管理与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
三、各类型项目申报条件
2027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优秀青年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均不设依托单位申报数量限制,各单位在严格把关项目申报质量基础上,择优推荐申请人进行项目申报。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及申请人在符合省基金项目申报通知“总体申报要求”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各类型项目申报条件:
(一)面上项目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为粤、港、澳三地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申请人须在系统上传全职在岗有效证明材料(广东省内依托单位申请人应提供指南发布之日前近 3 个月在依托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工资薪金纳税证明,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申请人应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全职在岗证明)。
(2)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能保障项目研究期间在岗工作和投入项目研究的时间。
(3)具有承担或参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4)无在研主持国家重大、重点类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基金等)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 类)、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除外)。
(5)无在研主持省级重大、重点类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基金等),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
(6)连续申请2025、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而未获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不得申报。
(7)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项目,应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资助强度和期限项目资助强度10万元/项,实施期为3年,项目经费事前一次性拨付。
3.预期成果要求项目至少应产出1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鼓励在国内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引进与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为主。
4.其他说明
(1)为促进区域创新平衡、协调发展,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对粤东西北地区按适当比例择优支持。
(2)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和广东省基础研究实际情况,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对数理学科、信息学科给予适当倾斜支持。
(3)突出对青年科研人才的支持和培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青年科技人员。
(4)关注女性科研人员成长和培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女性科研人员。
(5)除牵头依托单位外,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二)优秀青年项目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为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申请人须在系统上传全职在岗有效证明材料(应提供指南发布之日前近3个月在依托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工资薪金纳税证明)。
(2)立项当年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应为2024年1月1日以后从海外归国来粤工作且已在海外无工作,具有博士学位。
(4)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申报截止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含博士后),且具有24个月以上海外工作经历(须在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申报截止日前,申请人不得具有下列任一情形:
①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
②已获得国家或省级重大、重点类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基金等),以及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青年提升项目、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的;
③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资助强度和期限
项目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实施期为3年,项目经费事前一次性拨付。
3.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产出具有较高学术质量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2篇(件);围绕某一领域方向深入研究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独立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项目以及带团队的能力有较大提升。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引进与培养、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为主。
4.其他说明
(1)为促进区域创新平衡、协调发展,优秀青年项目对粤东西北地区按适当比例择优支持。
(2)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及参与人应来自同一单位,不列参与单位。
(3)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可使用英文填报申请书。
(三)杰出青年项目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为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申请人须在系统上传全职在岗有效证明材料(应提供指南发布之日前近3个月在依托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工资薪金纳税证明)。
(2)立项当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42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或具有境外同等基础研究项目经历(须在系统上传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证明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①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
②已获得更高层次省级人才计划支持的;
③正在承担同层次省级青年人才计划的;
④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协调人)、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
⑤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资助强度和期限
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实施期为4年,项目经费事前一次性拨付。
3.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产出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不少于2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其中高质量论文不少于1篇(鼓励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即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承担省部级重大项目和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能力有显著提升,或在本学科领域成长为更高层次的领军人才。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引进与培养、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为主。
4.其他说明
(1)关注女性科研人员成长和培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女性科研人员。
(2)杰出青年项目不列参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