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南沙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支持企业壮大发展申报)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 年修订)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5〕6号)。
二、支持内容及奖励标准
1.营收突破奖励:办法有效期内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2.营收增长奖励:申报年度营业收入介于2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之间且同比实现正增长的信软业企业,按照营业收入每增加2000万元(含)给予2万元奖励。
三、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在南沙区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不为D级的规模以上的南沙区信软业企业。
2.申报企业在区统计部门登记的行业代码,须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64、65类。
3.申报年度营收达到奖励标准,并同比正增长。
四、申请材料清单
所需申请材料如下(请盖章后扫描上传):
(一)封面(参考附件1)。
(二)目录(参考附件2)。
(三)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年修订)申请表(参考附件3)。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企业办理人委托书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税务登记信息截图(参考附件4)
(八)承诺书(附件5),授权非法人代表签字的,须一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包含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
(九)本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核原件):
1.2024、2025财务状况表(F103表)。
五、材料要求
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南沙@i企平台进行线上申报;提交线上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格式,每一页均需在页面右上角(或显著位置)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南沙@i企平台申报页面。
六、申请时间
申报时间见《关于开展2025年度南沙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的通知》。
七、注意事项
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提交,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年度奖励兑现。
八、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
本事项采用线上申报方式,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南沙@i企在“政策服务”专栏点击“兑资金”模块,选择“兑现事项”按钮,在搜索框中输入关键字“南沙区软件十条”搜索到本事项进行申报。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对申请者是否满足政策兑现条件、材料是否齐全等申请要素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符合受理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查及审定
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内容审核,符合条件但材料需要补充完善的,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
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区有关部门对单位申报条件及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奖补方案按程序报批审定。
(三)公示与拨付奖励金
1.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名单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扶持奖励资金,并按《广州南沙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3.公示有异议的,由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部门重新核查,并提请评审小组审议后,将有关情况反馈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