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南沙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提升数据处理能力)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府办规〔2025〕10号)。
二、支持内容及奖励标准
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大力发展专业化数据业务,提升对人工智能训练的数据服务能力。对建设专业数据标注基地或在制造、交通、医疗、金融等关键行业领域构建数据集且数据集被3家以上非关联企业调用的人工智能企业。
(一)营收突破奖励:办法有效期内数据服务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含)时,给予人工智能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营收增长奖励:在年度数据服务收入大于500万元(含)
且实现同比正增长时,每增加500万元给予人工智能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三)“营收突破奖励”与“营收增长奖励”满足条件的可同时申报享受。
三、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在南沙区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不为D级的南沙区企业。
2.申报单位符合南沙区人工智能企业认定条件:规模以上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64、65类),申报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应不低于总业务收入的50%;规模以下企业或其他行业企业申报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应不低于总业务收入的30%。
3.申报单位建设了专业数据标注基地并开展实际运营;或申报单位在制造、交通、医疗、金融等关键行业领域构建数据集,且数据集被3家以上非关联企业调用。
5.数据服务收入在2025年度超过500万元(含)且同比正增长。
四、申请材料清单
所需申请材料如下(请盖章后扫描上传):
(一)封面(参考附件1)。
(二)目录(参考附件2)。
(三)广州市南沙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请表(参考附件3)。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企业办理人委托书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税务登记信息截图(参考附件4)。
(八)承诺书(附件5),授权非法人代表签字的,须一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包含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
(九)本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核原件):
1.专业化数据业务佐证材料(以下材料二选一提供):
(1)专业数据标注基地建设运营佐证材料(建设运营专业数据标注基地的提供,包括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及租金支付凭证、设备采购发票及清单、基地人员社保清单、基地现场实景照片等)。
(2)关键行业数据集证明材料(拥有关键行业领域构建数据集的提供,包括数据集著作权登记证书、2025年与3家以上非关联企业的数据服务合同及对应发票银行回单、数据被调用的后台截图或交付确认单、股权关系架构图等)。
2.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单位2024、2025年数据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十)人工智能企业认定材料:
1.企业简介及人工智能相关业务说明(参考附件6)。
2.申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申报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归集表》(参考附件7,附上对应的合同、发票等佐证)。
五、材料要求
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南沙@i企平台进行线上申报;提交线上申报材料统一采用 A4 纸格式,每一页均需在页面右上角(或显著位置)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南沙@i企平台申报页面。
六、申请时间
申报时间见《关于开展2025年度南沙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的通知》。
七、注意事项
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提交,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年度奖励兑现。
八、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
本事项采用线上申报方式,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南沙@i企在“政策服务”专栏点击“兑资金”模块,选择“兑现事项”按钮,在搜索框中输入关键字“人工智能”搜索到本事项进行申报。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对申请者是否满足政策兑现条件、材料是否齐全等申请要素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符合受理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查及审定
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内容审核,符合条件但材料需要补充完善的,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区有关部门对单位申报条件及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奖补方案按程序报批审定。
(三)公示与拨付奖励金
1.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名单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扶持奖励资金,并按《广州南沙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3.公示有异议的,由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部门重新核查,并提请评审小组审议后,将有关情况反馈申报单位。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封面 | 我要办理 | ||
| 2 | 目录 | 我要办理 | ||
| 3 | 广州市南沙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 4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 5 |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 我要办理 | ||
| 6 | 企业办理人委托书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 7 | 税务登记信息截图 | 我要办理 | ||
| 8 | 承诺书 | 我要办理 | ||
| 9 | 本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必要时核原件) | 我要办理 | ||
| 10 | 人工智能企业认定材料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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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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