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
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2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市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报企业和园区应满足《通知》明确的基本要求。
二、推荐程序
(一)申请。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组织本辖区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按照自愿参与原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技术目录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盖企业公章PDF版,参考附件1、2),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交至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初审。
(二)初审。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及时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收集企业、园区申报材料,并征求同级水务、发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于6月19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审核账号对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上报推荐表(盖部门公章,附件3)等材料。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