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依据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所明确的遴选对象范围和基本要求,积极发动引导本地区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
二、各申报企业、园区按照自愿参与原则,于6月2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模板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2024年水效领跑者名单内的企业、园区,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对本地区企业、园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6月24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申请报告、推荐文件、推荐表等材料,同时相关申报材料刻录电子光盘1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便汇总初审报省。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