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深圳市技术改造投资补贴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行动方案(2017—2020年)》(深府办〔2017〕22号)和《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17〕9号),加快推进2018年度技术改造倍增专项的资金使用,现征集2018年度技术改造投资补贴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支持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重点支持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制造、时尚制造、安全制造等五大发展方向;支持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改造建设,支持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支持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淘汰落后设备提高安全生产能力等。
二、资助标准及方式
(一)资助标准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根据年度资金规模和专项审计结果确定。
项目资助采取事后资助制,按照不超过申报企业上年度(以发票时间为准)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技术改造投入主要包括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及工器具,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改造与安装工程费,对生产环境的进行改造的建筑工程费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扣除可抵扣税款部分)。
(二)资助方式
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项审计、社会公示、资助机关审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二)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三)申报项目所属行业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四)按《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3号)规定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中备案;
(五)申报单位持续诚信合规经营,具备开展申报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
四、申报受理说明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备注:一个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技术改造投资补贴项目。
(二)项目申报咨询电话:83988673,83988676,83988675,88101037,88103941;
项目备案咨询电话:88101083。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五、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员会审定。
六、办理流程
市经贸信息委发布指南――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大厅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经贸信息委对申请材料组织初审――专项审计――市经贸信息委核定资助金额――社会公示――下达资金计划――申请人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市经贸信息委拨付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