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推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8〕3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方式
深圳市参评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项目由我局统一推荐。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专利权人可向我局申报推荐项目
(一)2014年、2015年、2016年深圳市专利奖项目,未获得中国专利奖奖项的;
(二)2015年、2016年、2017年广东省专利奖项目,未获得中国专利奖奖项的;
(三)2017年我市专利授权量20件以上的企业,可以在以上(一)、(二)项以外筛选一项专利向我局申报。
每个申报人限申报一项,申报项目应满足《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所有的参评条件及要求。
我局将从申报项目中择优确定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
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推荐项目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具有相应推荐名额,请深圳高新区按照《通知》的要求确定申报项目,准备申报材料,由我局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四、自荐项目及其它推荐项目要求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单位有一个自荐名额,请深圳市各示范企业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自审,确定申报项目,准备申报材料,由我局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权利人通过院士推荐的,按要求由我局统一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汤小姐 邓科
联系电话:0755-83070752、83070159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09室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