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做好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深圳市参评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项目由我局统一推荐、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专利权人,可向我局申报推荐项目:
(一)2015年、2016年、2017年深圳市专利奖项目,未获得中国专利奖奖项的;
(二)第四届、第五届广东专利奖项目,未获得中国专利奖奖项的;
(三)2018年我市专利授权量20件以上的企业,可以在以上(一)、(二)项条件以外筛选一项符合参评条件的专利向我局申报。
每个申报人限申报一项,申报项目应满足《通知》中所有的参评条件及要求。
我局将从申报项目中择优确定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
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推荐项目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具有推荐名额,请深圳高新区按照《通知》的参评项目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准备申报材料,由我局统一报送。
四、企业自荐项目要求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规定:自2019年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请深圳市各示范企业确定本年度是否自荐,选择本年度自荐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请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自审,确定申报项目,准备申报材料,由我局统一报送。
五、院士推荐要求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具有推荐资格,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请通过院士途径推荐的项目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由我局统一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070752、83070159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09室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