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2019年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及《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操作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局现开展龙华区2019年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2019年度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二、申报条件
申请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或获奖后一年内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情形;
(三)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副省级以上分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区级分赛中获得前三等次。
二、资助标准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单位注册地位于龙华或获奖后落户龙华的,予以奖励。获得国际、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 50、40、30 万元的奖励;获得省市级举办的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 40、30、20 万元的奖励;获得区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 30、20、10 万元的奖励。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进行差额奖励。
三、注意事项
申报主体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胡小姐 23332194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