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02号)要求,请各地市积极组织本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参加考核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须知
1.本次评价工作使用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以“2020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定性评价依据。
2.请所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上传2020年度工作总结。
二、报送要求
1.工作总结,上传截止时间: 2021年6月30日。
2.文件要求:上传文档须为word格式,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M。.
3.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填报的统计数据和工作总结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在组织报送过程中要负起监督责任,对本辖区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报送的统计数据和工作总结进行审核。
省科技厅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