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范使用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入库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和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要求,协助省市场监管局对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的经费、项目、合同等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率,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预算绩效。
二、工作任务
(一)协助管理推进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项目。建立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和项目台账;配合省市场监管局监督跟进经费支出和项目完成进度,督促项目承接单位按时按质推进工作;协助组织开展专家论证、项目立项和结项评审、中期监督检查、日常检查等各项工作,为省市场监管局提供项目台账管理、档案管理、财务支出审核以及其他事务性服务,规范和加强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类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
(二)协助开展完成审计、绩效考评等工作。按照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梳理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报送绩效考评、审计工作中需要的有关材料,协助按时按质完成2023年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审计和绩效考评工作,提升绩效考评得分。
成果体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期间要求完成的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情况报告、本项目进展中期报告及完成情况总结报告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广东省内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省级知识产权非营利性行业协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广东省内设有较为完备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能够及时响应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对本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内部管理和财务制度健全;
3.申报主体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需的专业团队;
4.申报主体具有成功承办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