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 30 项, 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 60 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知发运函字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 10 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专利质量问题 严重的地区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 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 2019 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 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 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 2 项。
三、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 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 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 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 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局对参评条件 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局统一推荐,不占省局推荐名额。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 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四、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分配见推荐项目分配表(附件 1)。
获得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的单位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 1—2 个推荐名额;设省政府专利奖的省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 1—2个推荐名额;被确定为知识产权强省 建设试点省的省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2个推荐名额,被确定为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的城市知识产权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1个推荐名额。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 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自 2019 年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五、推荐程序
(一)审核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 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公示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局、 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应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项目(含 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 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 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 1 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 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
(2)项目资料 1 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 书(WORD 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 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 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 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 PDF 文档, 不超过 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 U 盘存储。
2.单位推荐
(1)推荐函 1 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 章,格式见附件 3);
(2)项目资料 1 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 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 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 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 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 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 个 PDF 文档,不超过 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 U 盘中,并用标签标注 推荐单位名称。
(二)报送方式
1.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 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直接向我局报送。
2.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 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 在地省局审核和公示后,由省局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推荐 项目汇总表(附件 4)后统一报送。
(三)时间要求
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 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以 各省局通知为准。
我局受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 各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的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15 日。
材料统一采用 EMS 快递方式报送,不接受现场申报,凡材料 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推荐的均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认真 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报名表(附件 5)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局。
我局将根据推荐项目的获奖情况,评出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 奖 5—8 名、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 15—20 名,对推荐项目获中 国专利金奖的院士,颁发中国专利奖最佳推荐奖。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0 年修 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 (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