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运用和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战略项目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广东省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计划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工作。现将“2023年广东省知识产权运用和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战略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具体项目另有要求的,以“申报指南”为准。
(三)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四)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二、项目内容
专题一: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
(二)、项目目标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打造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枢纽平台,建设若干聚焦产业的运营平台部署,落实省政府《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实施“战略性产业集群和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体系建设工程”任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以及广东省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集群,开展集群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协同集成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构建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发展生态,推动战略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本次项目申报,聚焦广东省培育发展的战略性产业集群中的现代轻工纺织、数字创意、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新能源、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超高清视频显示、安全应急与环保这1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立项建设新一批共不超过10个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
(三)、项目任务
(1)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机构建设。项目期内完成产业运营中心实体建设,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具备中心开展工作的场地、专职人员等条件,至少含专职人员10人。
(2)建立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利信息专题数据库。利用权威的全球最新专利信息资源、数据库及信息技术软硬件设施,采集、存储和定期更新战略性产业集群全球专利信息,组织产业技术及知识产权领域专家队伍对信息进行梳理、标引、再分类、文摘重写、重点专利翻译等深度整理和开发,建设专业、全面、实用的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利信息专题数据库。实时分析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利数据,及时掌握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利创新态势,以及与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的对比情况,每月形成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利技术分析简报并通过合适途径向创新主体发布,为产业发展提供完整的专利信息支撑服务。根据省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供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利统计分析和其他信息服务保障。数据库信息量应充分、准确,至少提供三年数据库运维服务。
(3)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开展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利导航,贯彻实施《专利导航指南》(GB/T 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运用相关方法,强化专利导航工作支撑体系,促进专利导航成果服务应用,提高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响应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制定专利导航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专利导航,强化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定位和产业发展路径分析,指导市场主体根据分析结果调整市场布局、产品等经营策略,实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有效专利布局。至少研究形成并发布2份相关该产业的高质量专利导航报告。开展相关产业专利导航人才培养,培育人数不少于100人次。
(4)开展战略性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积极对接行业龙头企业、行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深度分析利用专利利息,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推动知识产权融入研发全链条。围绕产业集群关键技术领域,培育布局2个以上高价值专利组合。每个专利组合应当拥有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合计50件以上。2023年围绕核心技术,提交发明专利申请20件以上,海外专利申请10件以上。高价值专利组合中第一专利权人或第一申请人应当是该项目联合申报单位。
(5)开展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转化。梳理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高校院所专利与中小企业进行对接,帮助中小企业挖掘专利转化需求,使创新资源惠及中小企业渠道更加畅通。推动战略性集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协助有需求的中小企业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和科创企业上市培育。2023年开展10次以上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或团队一对一或一对多精准对接服务,促进专利转让、许可等转化运营项目20项以上,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
(6)建设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心任务,设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帮助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聚合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力量,面向创新主体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培训、专利信息推送等服务,向社会免费或者低成本提供公益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7)开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设立战略性产业集群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要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三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制度和自律机制。切实为战略性产业集群内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培训、公益研讨沙龙等活动不少于5次,每次参加培训企业不少于30家;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2次;支持5家以上企业建立国内国际展会展前知识产权风险排查机制,协助开展排查工作;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纠纷法律咨询、授权确权维权程序、法律状态查询、纠纷解决方案等公益服务不少于20次。
(四)、申报条件
(1)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牵头,联合行业重点企业、行业协会、产业基金、其他类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共同申报。
(2)牵头单位应当在该战略性产业集群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服务对象基础。鼓励申报单位牵头并联合知识产权代理、金融运营、专利信息服务相关机构和产业重点创新主体,组成能够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实体。联合申报的创新主体应当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具备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3)项目组应当具备实现项目所要求各项任务的能力。鼓励申报单位覆盖专利代理机构、专利运营机构、专利信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行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基金等要素。
(4)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承诺项目配套资金50万元以上(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国家、省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省级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例如项目验收不通过、不按时提交材料等)。
(6)同一单位限申报2项(含牵头或联合)。
特别提醒:本次申报范围限于省市场监管局尚未立项的“现代轻工纺织、数字创意、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新能源、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超高清视频显示、安全应急与环保”这1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而不包括省市场监管局已立项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现代农业与食品、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家电、汽车、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区块链与量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这10个产业集群。
专题二:广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广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省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工作部署,建设一批广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围绕广东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从每个产业中选取关键、核心领域技术点,支持我省创新主体开展精准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加快创新驱动发展。
(三)、申报要求及工作任务
(1)申报主体: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实验室、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牵头单位已经承担我局或地市局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且尚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2)申报条件:牵头单位为省实验室,或已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以下简称各类创新中心),上述中心需经国家相关部委或省级厅局认定。
(3)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围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中提出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从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产业集群中选取某一细分技术领域,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
(4)工作任务:推动我省各类创新中心提升专利制度综合运用能力,产出一批产业发展需要的高价值发明专利。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建立完善专利管理及权益分配机制,强化专利评价导向。建立健全各类创新中心研发活动专利全过程管理体系,建立优化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强化创新工作的专利评价导向,将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PCT专利申请等产出情况纳入各类创新中心创新工作的核心评价指标,促进专利与各类创新中心发展紧密融合。
2.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服务研发及专利布局。各类创新中心充分利用专利信息,深度开展专利技术检索分析,分析技术发展路线,指导技术研发及发明专利布局,将专利信息利用融入技术研发过程,利用专利信息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与水平。
3.建立健全各类创新中心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对接合作机制。各类创新中心建立健全与专利代理机构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对接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专业服务机构,助推提高创新成果专利化效率,切实提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提高专利布局水平。
4.培育产出若干高质量发明专利。各类创新中心在提升专利制度运用水平基础上,发挥自身技术创新优势,在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或技术方向,培育产出若干高质量的发明专利申请,形成产业技术专利组合。
专题三:商标权质押融资专项活动实施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商标权质押融资专项活动实施项目。
(二)、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商标权质押融资专项活动,面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资金支持,为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助力稳就业、稳经济。
(三)、申报要求及工作任务
(1)申报主体: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拥有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品牌企业、老字号企业、地理标志授权企业等商标资源。
2.申报主体应具备收集梳理省内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商标质押需求的人力资源及组织架构;具有组织商标质押对接活动10场以上的经验。
(3)工作任务:
对接省市场监管局合作银行,聚焦餐饮、文化、旅游等重点扶持行业,收集融资需求信息,组织开展商标权质押融资专题对接活动10场以上,协调商标质押登记绿色通道服务,为有需求中小企业通过商标质押纾困。
专题四: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评估公益服务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评估公益服务项目。
(二)、项目目标
通过向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环节的专利、商标等价值评估等公益性服务,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三)、申报要求及工作任务
(1)申报主体: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或相关协会。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拥有知识产权评估实践经验,具有50个以上专利价值评估案例。
2.申报主体具有知识产权专业评估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为不少于5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环节的专利权价值评估的专业能力和基础。
3.已承担2022年度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专利评估公益服务项目的机构不再重复申报。
(三)工作任务:
1.面向不少于10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环节的专利权、商标权价值评估、企业知识产权分级管理、转让许可登记备案免费服务。
2.聚焦知识产权质押助力重点行业纾困专项活动,向指定银行提供不少于20份免费评估服务。
专题五: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工程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工程项目。
(二)、项目目标
实施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工程是《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推动广东商标品牌有效运用,创新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理念,提升广东品牌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商标品牌建设推进工作体系,通过推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商标品牌资产管理,强化商标使用导向,着力构建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和社会参与的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格局。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海外布局,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打造高价值商标品牌。
(三)、项目任务
(1)实施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工程,聚焦我省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意识与能力不足问题,精准帮扶引导企业开展商标培育与运用,研究完善高价值商标品牌评价标准。拟支持省内重点领域50家以上企业开展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与运用,推动布局一批高价值商标品牌。
(2)开展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征集遴选工作,面向全省收集政策措施类、服务指导类、区域建设类、企业经营类、综合创新类等5个类别商标品牌建设的典型案例,每个类别评选5个,合计25个典型案例。
(3)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情况的专项调研,形成专题报告与指导站规范化建设工作建议方案,制定指导站工作指引;探索搭建全省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合作共建机制,推进建设标准统一、平台互通、资源共享、功能集约、工作规范、服务专业的“服务圈”,探索推动“一站一品”特色化建设,精准助力广东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发展。
(4)选取5个重点行业协会,发布省级重点行业高价值商标品牌榜单,打造行业商标品牌标杆,推进企业商标品牌金融化证券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确定企业在行业中的价值定位,引导优质资源向企业倾斜,培育更多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研究型服务机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本项目可以由两个或以上符合上述申报主体要求的主体联合申报。
(2)申报条件:
1.熟悉广东省商标品牌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对商标品牌培育、运营、推广有相当程度的研究。
2.具有全国或省级层面知识产权品牌创建、运营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有成功实施的经验与基础。
3.具备来自政府机关、法院、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省级专业协会、省级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大型企事业等专家组成的商标品牌专家库和专业技术支持团队。
4.有固定经营场所,项目团队成员在知识产权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申报单位具有较丰富的类似项目经验,并在服务标准制定、商标价值评估、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商标的金融化、侵权预警及维权保护等方面具有较强能力。
5.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专题六: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能力提升和展会参展支持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能力提升和展会参展支持项目。
(二)、项目目标
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是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综合效能,推动地方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宣传推广工作,通过遴选优秀地理标志,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普及地理标志基础知识,宣传地理标志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增强社会认知和意识,激发市场主体运用地理标志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地理标志基础服务供给和业务指导培训,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和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开展地理标志政策解读和经验交流,提高地理标志服务和品牌运营能力。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综合展示交易,举办商标品牌推介、产品产销对接等线上线下活动,加速地理标志品牌价值提升。
(三)、项目任务
(1)开展地理标志优秀产品评选,重点遴选一批地理标志优秀产品,深挖产品价值和历史人文故事,宣传地理标志优秀产品和典型案例,强化地理标志使用主体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争名创优的积极性。
(2)建立广东省地理标志专家库,开展地理标志专业服务和品牌运营能力培训,推动地理标志专业化人才培养,支持培育一批地理标志品牌服务机构,提升地理标志服务能力和水平。
(3)发动省内企业参加国内地理标志相关展会,协助参展单位报名、展位设计和搭建,协助展会进行省内宣传推广等工作。全年组织不少于20家企业参展。展会期间服务企业规范有序参展布展,促进企业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和运用经验交流,充分展现广东省地理标志企业品牌形象。
(4)至少实施3个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商标的运营发展提供专题专项服务,或为地理标志运营企业提供产品运营发展计划服务。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研究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1.熟悉广东省地理标志产品与商标品牌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对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品牌培育、运营、推广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2.项目负责人在地理标志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省级层面以上地理标志品牌创建、运营工作经验。
3.拥有来自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省级专业协会、省级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大型企事业等行业主管机关、专业服务机构的专家。
4.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
5.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专题七:广东省内企业参加知识产权相关展会支持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广东省内企业参加知识产权相关展会支持项目。
(二)、项目目标
组织广东省内企业参加知识产权相关展会和活动,推动相关展会在省内宣传推广等工作,促进企业专利技术、商标品牌交流与合作,宣传推广我省知识产权品牌,提升我省企业品牌形象。
(三)、项目任务及申报条件
一、省内企业参加专利运营展会支持项目。
1.项目任务。发动广东省内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中国知识产权年会等相关展会,协助参展单位报名、展位设计和搭建,协助展会进行省内宣传推广等工作。全年组织不少于50家企业参展。展会期间服务企业规范有序参展布展,促进企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展现广东省企业品牌形象。
2.申报主体。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相关协会。
3.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拥有展会组织经验,具有2年以上专利展会组展实践经验及布展案例。
(2)申报主体应具备组织省内企业参展的企业资源,具有沟通协调专门人员,参与国内重大专利运营展会经验。
二、省内商标品牌企业参展支持项目。
1.项目任务。发动省内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中国品牌日等相关展会,推荐各地名优特新产品、老字号产品等产品资源在相关展会线上平台进行展示对接,发动和组织省内企业参展,协助参展单位报名、展位设计和搭建,协助展会进行省内宣传推广等工作。全年组织不少于30家商标品牌企业参展。展会期间服务企业规范有序参展布展,促进企业商标品牌培育和运用经验交流,充分展示广东省企业商标品牌形象。建立商标品牌专家库,开展商标品牌专业服务和运营能力培训,强化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帮扶指导,推动商标品牌专业化人才培养,支持培育一批商标品牌服务机构,提升商标品牌服务能力和运营水平。
2.申报主体。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研究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
3.申报条件:
(1)熟悉广东省商标品牌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对商标品牌培育、运营、推广有相当程度的研究。
(2)具有全国或省级层面知识产权品牌创建、运营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有成功实施的经验与基础。
(3)具备来自政府机关、法院、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省级专业协会、省级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大型企事业等行业主管机关、专业服务机构的专家组成的商标品牌专家库。
(4)有固定经营场所,项目负责人在知识产权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及号召力,申报单位对统筹组织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展览及商标品牌培训活动具有丰富的经验。
5.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专题八:广东省专利开放许可促进项目
为巩固广东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经验成效,持续推进广东省专利开放许可工作,深入挖掘广东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供给和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转化需求,促进全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等创新主体科技创新专利技术更多链接惠及中小微企业,现组织开展广东省专利开放许可促进项目,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培育一批专利开放许可宣传推广点,引导一批创新主体通过开放许可转化实施一批高质量专利,专利转化实施渠道更加多样,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得到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和市场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项目依据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及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关于专利开放许可工作部署,促进省内专利“一对多”快速许可,加大专利技术供给和知识产权转化需求,设立此项目。
(三)、项目任务
(1)扩大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发布范围和受众面。项目申报主体在自有平台发布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并定期向省级专利开放许可发布平台推荐开放许可专利信息。项目申报主体在自有平台发布的信息除在省级主平台发布的基础信息数据内容外,还应包括发布专利相关研发团队及专利转化运用背景、前景等外延信息,形成全省许可信息发布网络,扩大信息受众面,提升成交率。
(2)发动和摸清专利技术开放许可底数。对全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进行挖掘分析,会同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形成分类专利技术供给目录。
(3)促进专利开放许可供需精准对接。协助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和其他创新主体筛选具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强、适于实施的专利技术参与开放许可,促进供给方与需求方积极对接并精准匹配,拓展专利开放许可渠道。项目期内,每家项目申报主体发动超过30家高等院校、科研组织、国有企业等创新主体参与专利开放许可试点,达成专利许可40项以上。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含联合申报主体)为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金融机构,可联合其他机构合作申报。
1.申报主体必须拥有知识产权运营、交易、金融等方面实践经验,具有50个以上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成功案例;对广东省专利转化与专利开放许可有深入研究,具有省级知识产权相关项目承接经验,承接项目不少于4个;具备推动专利技术适配区域产业发展转化实施的相关经验和条件。
2.申报主体具有与全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丰富的合作对接经验,具备知识产权、金融、经济、法律等多学科人才,能够全周期、全方位、全流程的服务专利开放许可的参与主体。
3.申报主体应具备成熟的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平台,具有开展专利开放许可信息推送与宣介的工具。
专题九:广东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研究及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发明专利统计分析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研究及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发明专利统计分析
(二)、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本项目,掌握广东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在提升经济效益、促进创新和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统计广东省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活动情况,为科学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及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融入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数据支持、路径分析和政策建议。
(三)、项目任务
(1)依据《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统计广东省专利密集型产业的经济增长贡献率、产业利润率、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R&D经费投入强度、劳动生产率、吸纳就业情况与平均工资、创新能力等情况。
(2)依据《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发明专利统计口径,构建全球数字经济发明专利数据库,开展广东省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发明专利统计分析。
(3)通过对标国内先进省市和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结合政策、产业、企业、人才、金融等多维度数据,分析广东专利密集型产业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水平、发展趋势、薄弱环节,提出政策建议。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含联合申报主体)为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或研究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金融机构,可联合其他机构合作申报。
1.申报主体必须具有知识产权统计工作方面的经验,对广东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状况有深入研究,项目负责人在知识产权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省级知识产权相关项目承接经验,承接项目不少于4个。
2.申报主体必须拥有全球专利全生命周期数据库或使用权限,具有依据IPC分类体系对专利进行标引以及构建特定产业专利数据库的能力。
3.申报主体必须具备独立获取国内细分产业产值、企业、人才、金融等多维度数据、关联知识产权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能力。
4.申报主体必须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专题十:专利价值评估的标准化实施路径研究
(一)、项目名称
专利价值评估的标准化实施路径研究
(二)、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本项目,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破解知识产权评估难题,促进专利合理交易、有序流动,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任务
(1)对专利价值评估国内外标准及政策进行梳理、对比和研究,对专利价值评估工作现状尤其是广东省专利评估工作现状进行调研,并重点调研专利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流程等内容,形成研究报告。
(2)根据研究成果,研制形成专利价值评估团体标准,明确评价流程、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等内容。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含联合申报主体)为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或研究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联合其他机构合作申报。
申报主体必须具有标准和知识产权领域经验和资质,拥有能顺利完成项目的人力资源,至少有3位以上人员具有标准化、知识产权工作经验,熟悉标准和专利工作,能熟练开展标准、专利和产业分析等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将列入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项目入库名单,我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次评审项目是否立项。
(二)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