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罗湖区院士(专家)工作站扶持项目的申报通知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科技创新)》
二、扶持对象
(一)在罗湖依法正常经营的,处于有效期内的院士(专家)工作站;
(二)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扶持项目
项目说明及扶持标准
对被认定为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被认定主体50万元一次性奖励,受年度总预算控制。
同一主体获得多个认定的,最多只给予一次扶持。
认定时间到期后,通过复评重新获得认定的,按新认定的工作站予以扶持。
四、限制和除外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补充说明
(一)受理部门有权按照网上申报的时间先后决定项目受理顺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未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完成申报,以及其他限制情形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