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导向作用,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现发布2023年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根据不同类型项目采取竞争择优、事后奖补、定向委托等方式,经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步骤择优遴选支持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体要求详见指南)。
(二) 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四)联合申报要求:
1.除项目牵头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2.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中如含有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在校学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并签订合作协议,不得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
3.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三、专题内容
专题一、广东省科普能力提升培训
执行期限:2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100 万元。计划立项 1 项。本专题有效申报单位若少于 3 家,则不予评审立项。
项目内容: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组织举办广东省科普能力提升培训活动,重点面向各地市科技局(委)分管科普工作领导,科普行政、科普基地业务管理人员,科普工作者和科普从业人员,中小学科技辅导老师等人群,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发展,助力广东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建设。
考核指标:组织举办广东省科普能力提升线上线下培训活动。线下培训活动不少于 1 次,每次天数不少于 3 天,其中科普基地实地参观学习 1 天,专家科普创新发展理论授课 1 天,经验(管理、教学、活动组织)分享 0.5 天,座谈交流 0.5 天;线上组织科学老师培训不少于 2 次;培训总人数不少于 200 人次,培训对象应当覆盖全省;发动组织全媒体宣传报道,提交培训活动工作总结材料。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等;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科普人才团队和组织省级及以上科普活动的经验能力。
专题二、广东省科普创新节
执行期限:1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300 万元。计划立项 1 项。本专题有效申报单位若少于 3 家,则不予评审立项。
项目内容: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从业人员、科普志愿者积极投身科普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多元化参与科普工作,围绕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全面宣传科技创新成果、传播科学知识、展示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及成果科普化产品,促进科普产业发展,弘扬科学精神,推动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个同等重要”论述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
考核指标:举办广东省科普创新节开幕式、闭幕式各 1 次;组织院士科普广东论坛和科普工作座谈会各 1 次;举办科普展 1 次,面积不少于 1 万平方米,宣传科普政策,展示科技创新及成果科普化产品,展览时间不少于 3 天;组织广东省科普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参观见学活动;组织优秀科普工作者、优秀科普作品等颁奖活动;在全国、省级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 10 次,活动总曝光量不少于 2000 万。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申报单位应具备策划组织举办省级及以上大型科普活动、科普展览、科普宣传传播经验和能力,提交成功举办活动案例的佐证材料。
专题三、粤港澳青少年科普交流活动
执行期限:1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3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超过 5 项。
项目内容:组织粤港澳三地青少年相互开展科普交流实践活动,增进三地青少年彼此友谊,促进粤港澳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认知力、创新力和运用力。
考核指标:组织粤港澳三地青少年开展相互参观学习、冬夏令营、科普研学等科普互动交流活动不少于 6 场/次,总参与人数不少于 500 人次;在全国、省级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 10 次。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申报单位应具有粤港澳交流活动组织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具备健全的安全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和营销活动。
专题四、优秀科普短视频创作与推广
执行期限:1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3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超过 100 项。不再组织申报,从 2022 年“优秀科普短视频创作与推广”专题入库项目中出库支持,同一评审组别同一推荐单位立项数量不超过总立项数量的 10%。
专题五、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建设
执行期限:1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2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超过 5 项,从 2022 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建设”专题入库项目中选择尚未覆盖到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县(市、区)所申报项目予以出库支持。
专题六、2023 年认定的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奖补
奖补对象:2023 年认定的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支持方式:事后奖补,支持强度不超过 10 万元/项。根据 2023 年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认定结果,经组织实地考察,对科普工作基础扎实、科普教育效果良好、发展前景广阔的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性补助,计划立项不超过 30 项。
专题七、依托大型科技场馆开展重点科技创新普及活动
执行期限:1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700 万元,定向委托广东科学中心承担。计划立项 1 项。
项目内容:充分利用和发挥广东科学中心具备良好的科普工作基础、完善的科普服务设施、丰富的活动组织经验和突出的活动组织能力等综合优势,结合广东省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发展的需要,策划组织实施具有广东特色的科普品牌活动,进一步打造和提升我省重大科普品牌活动知名度、影响力,更好地营造科普氛围。
考核指标:举办广东省科普嘉年华主场活动;举办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组织广东省创意机器人大赛;组织开展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开展“科普大咖+互联网”活动不少于 3 次;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建设,并开展系列活动不少于 2 次;组织广播电台开设科普宣传频道 1 个,每天不少于1 条科普信息传播;组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能力提升建设和培训活动;组织开展“科学伴我同行” “欢乐科普行”系列活动不少于 2 场/次;研发科普展览 1 项,组织科普巡展不少于 2 站。
专题八、依托主流传播平台开展常态化科普传播活动
执行期限:1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200 万元,定向委托广东广播电视台承担。计划立项 1 项。
项目内容:按照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广东广播电视台平台宣传优势,创建面向社会大众的特色品牌科普节目,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融媒体立体化传播,营造科普氛围,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助力更高水平的科技强省建设。
考核指标:创建“1+N”(1 个品牌电视节目、N 个特色专栏)科普特色节目,创作录制不少于 10 期科普节目,每期时长 20-40 分钟,运用融媒体技术手段制作并在黄金时段播出,采用通俗易懂、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方式,联合各大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传播。
专题九、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执行期限:1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100 万元,定向委托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承担。计划立项 1 项。
项目内容:对接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举办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继续做大做强创新大赛活动品牌,发挥各地大赛成果带动作用,继续培养宏大的科技创新生力军,为我省持续科技创新储备后备力量。
考核指标:选拔不少于 100 名全省各地骨干科技辅导员参加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举办不少于 3 场专题活动,其中评选不少于 10 个优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参加全国赛,评选全省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回收不少于 100 份活动评价调查问卷,满意率不低于 85%;在全国、省级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 5 次;开展青少年读书活动 1 次;开展科技创新教育融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系列科普活动。
专题十、广东省青少年发明创新及科技实践系列活动
执行期限:1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100 万元,定向委托广东发明协会承担。计划立项 1 项。
项目内容:对接中国发明协会及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相关活动在广东落实落地,举办广东省青少年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大赛等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启迪青少年创新思维,大力培养创新创业后备人才。
考核指标:组织全省及港澳地区中小学生参加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省青少年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大赛,其中省内不少于 200 所中小学、500 名科技辅导员、3000 名学生参加相关竞赛,相关活动总参与人数达 12000 人次以上;举办不少于 10 场专题培训及相关推广活动;推荐优秀选手、队伍、成果作品参加全国性以及国际性的创新思维类、科学发明实践类赛事;在全国、省级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 30 次。
省科技厅 省科协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