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投资推广重点产业园区认定
认定条件
申报重点园区认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园区产业定位明确,符合深圳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二)园区管理主体明晰,具有专业的招商、运营、服务机构,有统一、规范的服务标准和体系,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
(三)园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配套较完善,包括水、电、气、信息等基础设施及餐饮、食堂生活服务配套等;
(四)承诺遵守市、区投资推广部门制定的有关园区管理规定。
认定程序
园区提交申请材料——各区投资推广部门按认定标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即可评定为重点园区,各区投资推广部门盖章后,报市商务局备案存档。
管理和考核
重点园区管理内容如下:
(一)园区是否积极主动参加复核和新增认定工作,以及主动配合市、区投资推广部门日常投资推广工作;
(二)园区每年年中及年末是否配合市、区投资推广部门提交园区招商目标、计划及业务开展情况等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园区,由市商务局会同各区投资推广部门取消其重点园区、国际化园区、产业链园区资格:
(一)园区使用用途发生变化,不再具备相关园区基本条件;
(二)在年度考核中,考核成绩不达标者。
支持政策
(一)优先推荐市重点投资推广项目落户园区;
(二)优先提供全球经贸网络全球招商对接服务;
(三)联合开展全球投资推介和重大投资推广活动;
(四)适时编印园区宣传手册等投资推广资料,并优先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上向全球推广;
(五)对通过评审的园区,鼓励各区出台针对园区的支持政策(配套政策)。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深圳市投资推广重点产业园区申请表 | 盖章 | 我要办理 | |
| 2 | 园区主体(业主或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提交复印件,公司盖章 | 我要办理 | |
| 3 | 园区物业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 关键页,提交复印件,公司盖章 | 我要办理 | |
| 4 | 园区整体产业规划、功能规划材料 | 我要办理 | ||
| 5 | 园区主要企业情况登记表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