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文化产业活动项目
申报单位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
(二)申报主体为企业的,主营业务应属于文化产业范围,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三)申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四)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范。
(五)申报主体提交的文化产业增加值、营业收入、纳税金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真实可靠。
(六)不存在就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七)不存在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项目申报的情形。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类别
文化产业活动
资助条件
1.资助对象: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
2.本次资助为事后资助,申报项目应为由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机构按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且项目已完成,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活动项目。
3.项目属于重点支持的文化产业领域。
4.项目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强的行业代表性。
5.项目具有产业化发展前景和良好的导向意义。
资助范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完成的文化产业活动项目。
资助标准
对通过评审的文化产业活动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运营费用30%,最高200万元的事后资助。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文化产业活动资助申报表 |
文化产业活动资助申报表.doc |
我要办理 | |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或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 我要办理 | |
| 3 | 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纳税证明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 我要办理 | |
| 5 | 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 我要办理 | ||
| 6 | 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 我要办理 | ||
| 7 | 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书 |
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书.docx |
我要办理 | |
| 8 | 如有共同举办单位 | 请提供合同以及共同举办单位同意以申报方名义申报该活动的证明文件 | 我要办理 | |
| 9 | 如有其他主、承办单位 | 请提供主办、承办、支持单位基本情况、合作方式及相关证明文件(含合同)等 | 我要办理 | |
| 10 | 其他项目相关材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