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专项
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全面繁荣、走在前列的总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挥广东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课题设置
本次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专项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广东省优长学科和特色学科的理论创新开展研究。申请人须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基础,选择不同的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本次拟立项7项,每项资助15万元。
申报条件
(一)责任单位条件
1.主要受理广东省内公办本科院校、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省社科院申报。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3.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申报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申请人结合自身科研优势特色,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项目、中央各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的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专项。
4.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在本批次中只能参与一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5.以相同题目或相近内容申报国家级课题或其他省部级课题已获批立项的,不得申报本课题。
6.项目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专项、粤东西北研究专项、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等3类项目。
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须按照《申请书》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二)申报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三)申请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作出分析评价,阐明申报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四)申请人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申请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五)申请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请人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申报跨学科课题要侧重文理交叉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六)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2-3年完成。
(七)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申报纪律
(一)申报责任单位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导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单位社科管理部门要从课题设计、课题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择优上报。
(二)申请人须按照申报通知和《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三年内不得申报广东社科规划项目。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立项,首席专家要兑现申报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不得变更子课题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