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粤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
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必须依法在广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基础和合作渠道,内控管理制度完善,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
(二) 申报单位应根据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证明材料,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三) 申报人限申报1项本专项项目。
(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申报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2.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此外,专题一“银龄专家”不受理下列情况申报: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从境外派遣人员至境内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职;引进专家担任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已获2020年、2021年银龄专项立项资助。专题二“海外名师”不受理下列情况申报:未完成“海外名师”项目结题的申报人提出申报。
(五)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跨国(境)传播。申报单位要用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外国专家短期来华邀请函等政策,积极向科技部门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六)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可适度对人才来粤开展交流合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七) 申报项目还须符合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评审及立项说明
(一) 专题一“银龄专家”,专题二“海外名师”,专题三“粤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均采取:
1.公开竞争择优。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经专家进行竞争性评估评审,择优支持。
2.项目结题考核不对论文发表、专利申请、专著出版、产品生产、申报科研项目、形成科研成果等作出硬性要求。
3.经费采取“包干制”。项目经费一次性下达申报单位,经费支出不设具体比例限制,由申报单位专账核算。
(二) 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专题一“银龄专家”,专题二“海外名师”支持暂不便来粤的国(境)外人才利用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多种方式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单位可按照相关科研、教学、技术指导、带学科、带学生、带团队等智力交流活动等实际工作时长和工作量进行核算,支付专家工薪、专家咨询费(讲课费)或专家补贴。
(三) 专题三“粤澳青年人才双向交流”不支持线上交流。
支持内容
本专题支持年富力强、具有创新潜力的澳门青年人才来广东、广东青年人才赴澳门开展双向智力交流,支持双方进行学术科研交流、技术技能提升、管理模式创新、人才培训协同、咨询服务支撑等智力交流活动,推动打造区域人才发展共同体。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条件。
依法在广东省内设立,属于事业单位性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
2.申报人条件。
申报单位应明确申报人,申报人应为申报单位派出的广东青年人才,目前在职,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包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指南发布之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高级职称,并拟由申报单位派遣赴澳门进行学术交流与科研工作。
3.来粤的澳门青年人才条件。
澳门青年人才应为澳门永久性居民,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指南发布之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资助金额
项目立项不超过20个,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用于交通费、专家生活费、开展项目相关费用等。
考核要求
项目执行时间应晚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项目执行期内,围绕同一领域或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邀请澳门青年人才2次及以上来申报单位开展交流,并派出本单位广东青年人才赴澳门开展2次及以上交流(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应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1.总结报告(包括执行情况及实施成果)。
2.经费决算表。
3.提交申报单位出具的能证明澳门青年人才来广东以及广东青年人才赴澳门进行交流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境记录、工作记录等)。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选一) | 我要办理 | ||
| 2 | 粤澳青年人才身份证件 |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中 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我要办理 | |
| 3 | 粤澳青年人才博士学历学位及高级职称证书 | 我要办理 | ||
| 4 | 申报单位出具的青年人才双向交流承诺函 | 原件扫描,模板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 | 我要办理 | |
| 5 | 真实性承诺函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