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
申报类型和重点
科技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含工程技术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产品开发等)和国际科技合作等3类。申报内容应聚焦支撑引领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等。
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
主要包括在本省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与国际同行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相关方面的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在技术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及能力建设、综合示范等。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其他类型项目。
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推荐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等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科技项目;厅指导行业学(协)会可推荐本行业有关单位申报科技项目;省属企业、部属和省属高校、中央驻粤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项目申报工作。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二)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特别重大且需要时间较长的项目,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