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面向典型应用领域的超材料制备和示范应用
专题内容
本专项按照高性能催化剂、单晶铜箔、超材料三个专题部署,项目实施周期为 3-4 年,参研单位总数不得超过 10个。鼓励企业牵头申报,大企业联合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校、 科研院所等,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完成时项目成果需实现一定量产和销售。专题 1-2 共部署 3 个项目,申报时研究内容必须涵盖该专题(项目)下所列的全部内容,项目完成时应完成该专题(项目)下所列所有考核指标。专题 3 为超材料先导性专题, 由项目单位提出具体研究内容和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成果要求实现示范应用;同一技术路线、方向仅设一个课题,仅支持 1 项。支持课题总数 3 项左右,同一单位(含全资、参股、控股关联单位)支持不超过 1 项(高校除外)。
研究内容:
围绕国家战略需求,结合广东省产业基础,充分利用超材料的声、光、电、热、力、磁等一种或多种优异特性,针对特定应用,开展超材料的组分、结构设计及大规模制备技术研究与工程应用开发。研究超材料基元(组分)的筛选、大规模复杂结构建模与设计方法、高精度微结构的大规模制备/加工技术、多场耦合的性能调控与反馈机理、典型器件的设计与制造、具有明确应用目标的大尺寸超材料工程可行性和服役性能评价等,实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超材料工程化制备技术及关键装备研制,完成超材料的典型工程应用。
考核指标:
本课题由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研究内容、明确的工程应用方向和具体的技术、经济指标,提出的技术指标应完备、可考核,具有国际先进性。本课题应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超材料大规模制备关键装备和超材料,完成超材料在国家重点工程领域、广东省重要产业领域的典型工程应用验证,提供第三方测评报告、用户应用报告和重点工程应用证明。
支持方式与强度:无偿资助,每项不超过 1000 万元。
申报要求
(一) 项目申报单位(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申报单位为省外地区的,项目评审与广东省内单位平等对待,港澳地区高校院所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粤科规范字〔2019〕1号)文件精神纳入相应范围。
省外单位牵头申报的,经竞争性评审,择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在满足科研机构、科研活动、主要团队到广东落地,且项目知识产权在广东申报、项目成果在广东转化等条件后,给予立项支持。
(二) 坚持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鼓励企业牵头申报,牵头企业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龙头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在本领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创新平台,且以本领域领军人物作为项目负责人。鼓励加大配套资金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自筹经费主要由参与申报的企业出资)。
(三)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项目应依托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的单位,加强资源统筹和要素整合,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不鼓励同一单位或同一研究团队分散力量、在同一专项中既牵头又参与多个项目申报,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四) 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五)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六)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牵头承担单位原则上应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任务,分配最大份额的项目资金。项目研究成果须在广东转化和产业化。
(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申报);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评审及立项说明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并进行技术就绪度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评估:
(一) 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本专项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4~7级的项目,其中,技术就绪度目前为4~6级的项目在完成后原则上应有3级以上提高,目前为7级的项目在完成后应达到9级,各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
(二) 查重及技术先进性分析。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照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与广东省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查重和先进性等分析。
(三)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研究成果一般应有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的有关要求加强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提出项目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勿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
拟立项项目经领域专家和战略咨询专家审议,并按程序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按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出库支持,视项目进展分阶段进行资金拨付。
同一指南中的同一项目方向(或子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予以并行支持。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pdf |
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pdf |
我要办理 | |
| 2 | 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pdf |
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pdf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