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科普能力提升培训
组织方式
根据不同类型项目采取竞争择优、事后奖补、定向委托等方式,经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步骤择优遴选支持项目。
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体要求详见指南)。
(二) 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四)联合申报要求:
1.除项目牵头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2.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中如含有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在校学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并签订合作协议,不得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
3.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专题内容
执行期限:2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100 万元。计划立项 1 项。本专题有效申报单位若少于 3 家,则不予评审立项。
项目内容: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组织举办广东省科普能力提升培训活动,重点面向各地市科技局(委)分管科普工作领导,科普行政、科普基地业务管理人员,科普工作者和科普从业人员,中小学科技辅导老师等人群,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发展,助力广东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建设。
考核指标:组织举办广东省科普能力提升线上线下培训活动。线下培训活动不少于 1 次,每次天数不少于 3 天,其中科普基地实地参观学习 1 天,专家科普创新发展理论授课 1 天,经验(管理、教学、活动组织)分享 0.5 天,座谈交流 0.5 天;线上组织科学老师培训不少于 2 次;培训总人数不少于 200 人次,培训对象应当覆盖全省;发动组织全媒体宣传报道,提交培训活动工作总结材料。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等;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科普人才团队和组织省级及以上科普活动的经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