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科普创新节
组织方式
根据不同类型项目采取竞争择优、事后奖补、定向委托等方式,经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步骤择优遴选支持项目。
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体要求详见指南)。
(二) 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四)联合申报要求:
1.除项目牵头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2.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中如含有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在校学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并签订合作协议,不得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
3.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专题内容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300 万元。计划立项 1 项。本专题有效申报单位若少于 3 家,则不予评审立项。
项目内容: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从业人员、科普志愿者积极投身科普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多元化参与科普工作,围绕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全面宣传科技创新成果、传播科学知识、展示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及成果科普化产品,促进科普产业发展,弘扬科学精神,推动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个同等重要”论述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
考核指标:举办广东省科普创新节开幕式、闭幕式各 1 次;组织院士科普广东论坛和科普工作座谈会各 1 次;举办科普展 1 次,面积不少于 1 万平方米,宣传科普政策,展示科技创新及成果科普化产品,展览时间不少于 3 天;组织广东省科普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参观见学活动;组织优秀科普工作者、优秀科普作品等颁奖活动;在全国、省级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 10 次,活动总曝光量不少于 2000 万。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申报单位应具备策划组织举办省级及以上大型科普活动、科普展览、科普宣传传播经验和能力,提交成功举办活动案例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