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未来产业科技园培育与发展
建设内容
以国家大学科技园为基础,充分发挥大学基础研究深厚、学科交叉融合和高层次科技人才集聚优势,集合大学、地方政府、 领军企业力量,协同建设“学科+产业”为主要方向的未来产业科技 园,为大学科技园探索提升发展新路径、建设未来产业科技创新 与孵化高地、形成全省示范开展先行先试。
申报条件
1. 广东省内国家大学科技园。
2. 形成国家大学科技园、高校、地方政府、领军企业联合共建未来产业科技园的合作机制。
3. 所依托高校具备培育未来产业的基础研究水平与学科优势, 在优势学科和交叉学科领域取得了大量的原创性、基础性科研成果。
4. 大学科技园与高校建立了产学研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 创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高效协同机制,在创新资源聚集、科技成 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开放协同发展等方面具 有良好成效。
建设目标
获资助单位通过项目的实施,验收时应达到以下条件:
1. 建成产业培育方向明确,与高校优势学科结合紧密,孵化场 地面积超 2 万平方米的未来产业科技园。
2. 逐步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创业服务体系,拥有机制先进、运行高效的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营管理模式。
3. 国家大学科技园与高校联系紧密,与高校优势学科协同发展,与高校建立了促进产学研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人 才培养等方面的高效协同机制。加快创新资源集聚,在创新人才 引进和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开放协同发展等方面工作有成效有特色。
4. 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探索与地方政府(或国家高新区)、产业界建立共同推动未来产业园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前沿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新机制,或者探索优化完善未来产业孕育发展的新模式方面卓有成效, 能够为其它国家大学科技园创建未来产业园提供示范和经验。
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择优资助不超过 2 项,资助额度100 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为 2 年。
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0〕2号)相关规定,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各项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四) 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2个专题;
(五)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有省级在研孵化育成资助项目且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机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六) 鼓励粤东西北地区机构积极申报,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七) 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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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专题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pdf |
专题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pdf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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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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