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申报2023年度创业之星大赛支持计划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创业之星大赛支持计划等项目现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设立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奖金,对获奖主体予以奖励,每个获奖主体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二、资助标准
创新南山2022“创业之星”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设立行业赛奖、揭榜赛奖、总决赛奖,对大赛胜出的项目予以奖励;设立单项奖,对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进行奖励。每个获奖企业及团队奖励金额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一)行业赛奖
成长企业组:一等奖(奖金:15万元/名),二等奖(奖金:10万元/名),三等奖(奖金:8万元/名)。
初创团队组:一等奖(奖金:12万元/名),二等奖(奖金:8万元/名),三等奖(奖金:6万元/名)。
(二)揭榜赛奖
一等奖(奖金:15万元/名),二等奖(奖金:10万元/名),三等奖(奖金:8万元/名)。
(三)总决赛奖
成长企业组:一等奖(奖金:20万元/名),二等奖(奖金:15万元/名),三等奖(奖金:10万元/名)。
初创团队组:一等奖(奖金:15万元/名),二等奖(奖金:10万元/名),三等奖(奖金:8万元/名)。
(四)单项奖
对赛事举办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进行奖励,设置优秀赛事服务机构奖(奖金:3万元/名)。
三、设定依据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四、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大赛项目奖金授予在行业赛、揭榜赛、总决赛获奖的企业和团队;
(二)大赛单项奖授予对赛事举办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
五、资助方式
(一)单项奖将一次性进行发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行业赛、揭榜赛、总决赛奖金将一次性进行发放:
1.成长企业组参赛企业注册地在南山区的;
2.成长企业组参赛企业注册地不在南山,获奖后1年内迁入南山区的;
3.初创团队组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南山注册成立公司的;或初创团队组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作为股东且占股总额超过50%,在南山注册成立公司的。
(三)对于申报前未在南山区注册成立公司或注册地未迁入南山区的获奖项目,行业赛、揭榜赛、总决赛奖金分两部分进行发放:
1.获奖后发放总奖金的50%。
2.获奖后1年内在南山区注册成立公司或注册地迁入南山区的(具体认定标准参考第五条第二点第2、3项),再发放总奖金的50%。
(四)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