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援企稳岗—“四上”企业社保补贴
资助内容
对按政府要求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南山辖区“四上”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援企稳岗补贴支持。
资助额度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南山区“四上”企业,按其2020年2至7月份企业实际缴纳社保金额(单位缴交部分)的10%给予补贴支持,每家企业每月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20万元。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须为南山区“四上”在库企业;
2、申报企业已按要求有序复工复产并恢复生产经营,且申报补贴期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参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即:企业各申报月份参保人数与1月份参保人数相比较,如有减少,减少比例不得高于5.5%);
3、申报企业已按月正常缴纳社保费,可在申报期内分批提出申报,每家企业申报不超过两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在线填报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 2 | 企业上年度和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在南山区的纳税证明 | 我要办理 | ||
| 3 | 申报企业2020年1月及所申报月社保缴费证明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