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申报条件
重点企业的申报标准参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等10部门公告2012年第3号)中的重点企业标准。
重点项目的范围包括:文化出口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业境外投资和合作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实现出口的文化项目,承载中华文化精髓、体现中国风格、反映时代风貌的数字文化出口项目,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出口项目。
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根据业务主管或业务指导关系向市委宣传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递交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经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资格审核并盖章后,将申请报告、申请表和原始单证复印件等材料递交市商务部门。
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递交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