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7年度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含深圳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7〕2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属地企业申报,并就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组织申报主要包括工业节能技术、工业节能装备、“能效之星”产品评价三个方面的内容。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范围为:可在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的节能技术。重点征集重点行业节能系统改造技术、高耗能通用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技术、余热余压高效回收利用技术、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技术、高效储能技术、太阳能等新能源技术应用以及其他以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为特征的先进制造技术和工艺。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范围为: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泵、压缩机。“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申报范围为:电动洗衣机、热水器、液晶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以及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泵、压缩机。
二、工业节能技术装备的推荐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需求、能效水平先进、节能经济性好、社会效益显著的技术和装备。
1.工业节能技术
申报的节能技术可在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重点征集重点行业节能系统改造技术、高耗能通用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技术,余热余压高效回收利用技术、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技术、高效储能技术、太阳能等新能源技术应用以及其他以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为特征的先进制造技术和工艺,并须满足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2)技术水平先进、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3)目前的行业普及率低,且有应用案例、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2.工业节能装备
具体范围为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泵、压缩机。
三、“能效之星”产品评价
“能效之星”产品是指在节能产品的基础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能效领先的量产产品。开展“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突出好中选优,是鼓励节能技术创新、实现产品能效领先的重要举措。“能效之星”产品分为终端消费类产品和工业装备类产品。
(一)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电动洗衣机、热水器、液晶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以及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泵、压缩机,具体详见《“能效之星”产品评价范围及分类表》。
(二)评价原则
评价原则是在符合法律法规、质量、安全与环境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相关评价规范(附件2第二部分、附件3第二部分)和能效指标,选择能效水平领先的产品。
四、申报要求
按企业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向属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各地经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单位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报广东省经信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企业有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统一做成A4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书面申报材料须形成电子版光盘。《通知》附件中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等请自行登录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吉林,电话:020-83133444,传真:020-8313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