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库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
支持项目
2021年度全国高校院所在粤专利协同转化运用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全国高校院所在粤专利协同转化运用项目。
二、项目目标
积极引入全国高校院所可转化专利在粤协同转化,形成园区专利转化精准对接工作机制,助力中小微企业更便利获取需要的专利技术。
三、申报要求及工作任务
(一)申报主体: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拥有与企业共建实验室或共享生产线等协同式专利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拥有不少于10个高校院所专利转移转化成功案例。
2.申报主体拥有开展园区“技术特派员”活动组织经验和相关人力资源,具有开展园区专利转化“特派员”精准对接活动的专家队伍、转化平台及相关企业资源。
3.申报主体应具备开展引入全国高校院所可转化专利来粤转化的相关经验和条件,拥有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项目不少于10个。
(三)工作任务:
1.对接全国高校院所、投资机构,与省内中小企企业共建实验室、共享生产线等协同式专利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或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承接省内中小微企业项目委托和难题招标。
2.探索设立园区“专利特派员”制度,制定管理规程。选择10个以上重点园区,深入挖掘园区内科创型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形成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库,开展不少于10场的特派员“一对一或一对多”的“专利特派员”精准对接活动。
3.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转让、许可、质押融资等备案,年内促成专利转让、许可等转化运营项目100项以上,中小微企业受让和被许可高校院所专利备案次数200次以上,受让和被许可高校院所专利中小微企业数量达50家以上。
2021年度全国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可转化专利信息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全国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可转化专利信息服务项目。
二、项目目标
建成全省新型研发机构可转化专利信息数据库,对发布省内新型研发机构可转让专利技术供需信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专利技术供给信息服务。
三、申报要求及工作任务
(一)申报主体: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拥有新型研发机构合作经验,具备为新型研发机构提供分级分类专利管理服务方面相关经验源,具有20个以上新型研发机构专利转化成功案例。
2.申报主体具有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可转化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基础条件,承担过省级知识产权相关项目,承接项目不少于2个。
3.申报主体应具备专利技术供需信息发布平台,具有专利技术分析、技术团队挖掘、法律等综合性人力资源基础。
(三)工作任务:
1.向全省新型研发机构提供分级分类专利管理服务,明晰专利权属关系,梳理新型研发机构可转化专利技术信息、技术团队信息等,建设全省新型研发机构可转化专利信息数据库,对专利信息进行标引,发布省内新型研发机构可转让专利技术供需信息。
2.选择10家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精准专利对接服务,年内促成新型研发机构与中小微企业专利转让、许可等转化运营项目100项以上,中小微企业受让和被许可专利备案次数200次以上,受让和被许可专利中小微企业数量达50家以上。
2021年度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对接中小微企业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对接中小微企业促进项目。
二、项目目标
通过精准对接服务,提高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向中小微企业转移转让效率,中小微企业更为便利更低成本的获得所需专利技术,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三、申报要求及工作任务
(一)申报主体: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校院所,可联合不超过3家机构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拥有与高校院所或中科院系统专利转化合作项目,具有30个以上重点产业专利转化成功案例;具有承接省级中小微企业推送专利导航、专利信息分析及价值评估等项目经验,承接项目不少于2个。
2.申报主体具有高校院所专利转化工作经验,具备提供专利技术信息供给、技术团队信息筛选推荐等数据库建设能力,拥有20次以上专利技术或团队精准对接服务经验。
3.申报主体应具备专利技术供需信息发布平台,具有专利技术分析、技术团队挖掘、法律等综合性人力资源基础。
(三)工作任务:
1.完成3个重点产业高校院所或中科院系统专利技术信息供给、技术团队信息筛选推荐等数据库建设。
2.全面收集省内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需求,集中发布重点产业专利技术供给信息,免费向重点产业内中小微企业推送专利导航、信息分析及价值评估等信息。
3.每年开展10次以上专利技术或团队精准对接服务,每个产业促成专利转让、许可等转化运营项目30项以上,中小微企业受让和被许可高校院所及国有企业专利次数1000次以上,受让和被许可高校院所及国有企业专利中小微企业数量达300家以上,高校院所出让和许可专利次数800次以上,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
2021年度广东省涉外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对接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广东省涉外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对接项目。
二、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涉外中小微企业专利需求普查及供给征集、推送产业海外专利信息、竞争动态和风险预警报告、提供免费或低价海外专利申请转让和许可支持性服务等,助力涉外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三、申报要求及工作任务
(一)申报主体: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与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拥有涉外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方面实践经验,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和技术转移经纪人培训活动不少于10场。具有省级或地市级专利尽职调查、专利预警分析、企业微导航等知识产权项目承接经验,承接项目不少于2个。
2.申报主体拥有开展涉外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项目的实践经验和人力资源基础,拥有涉外知识产权(包含涉外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律师、管理咨询顾问)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国际技术转移经理人及技术转移经纪人不少于20人。
3.申报主体应具备涉外企业专利技术供需信息发布平台,具有专利技术分析、技术团队挖掘、法律等实践经验和基础。
(三)工作任务:
1.开展涉外中小微企业专利需求普查及供给征集,走访企业100家,产业园区20家,行业协会5家、高校科研院所10家,线上问卷形式调查500家中小微企业,形成《广东涉外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需求调查报告》。
2.设立涉外知识产权运营数据库和供需匹配专区,进行供需匹配和精准推荐,向重点产业涉外中小微企业精准推送产业海外专利信息、竞争动态和风险预警报告。
3.深入挖掘并梳理涉外中小微企业“走出去”专利需求,向涉外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或低价海外专利申请转让和许可支持性服务。
4.年内完成涉外中小微企业购买和许可专利100次,向外转让许可专利次数100次及以上,向外出让或许可高校院所及企业数量50家及以上,高校院所出让和许可的涉外专利次数100次以上,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提供公益性涉外维权援助活动10场,服务中小微企业50家、高校院所20家。
2021年度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专利评估公益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专利评估公益服务项目。
二、项目目标
通过向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环节的专利权价值评估等公益性服务,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三、申报要求及工作任务
(一)申报主体: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或相关协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拥有知识产权评估实践经验,具有50个以上专利价值评估案例;具有参与知识产权公益性评估服务经验。
2.申报主体具有知识产权专业评估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为不少于5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环节的专利权价值评估的专业能力和基础。
(三)工作任务:
1.面向3个以上重点产业不少于5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环节的专利权价值评估、企业专利分级管理、转让许可登记备案免费服务。
2.帮助中小微企业挖掘专利转化需求,并形成需求清单,提供给当地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