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资助领域
不限项目申报领域,申请人可按照自然科学学科分类在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医学等学科分类项下选择合适的领域进行项目申报。
资助标准
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实施期一般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申报基本条件
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为粤、港、澳三地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能保障投入项目研究的时间。
(二)具有承担或参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三)申请人在研主持(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且尚未批复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
(四)申请人无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研究团队项目。
(五)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应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至少应产出1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鼓励在国内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为主。
其他说明
(一)为促进区域创新平衡、协调发展,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对粤东西北地区按适当比例择优支持。
( 二)加强重点基础学科支持和布局,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对数理学科不设单位申报数量限制。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数字经济的要求,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对信息学科给予适当倾斜支持。
(四)突出对青年优秀科研人才的支持和培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青年科技人员。
(五)关注女性科研人员成长和培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女性科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