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业通信业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申报范围和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实施推广效果较好,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撑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 2 |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docx |
我要办理 | |
| 3 |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
我要办理 | |
| 4 | 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 |
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docx |
我要办理 | |
| 5 | 团体标准发布文件 | 我要办理 | ||
| 6 | 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 | 我要办理 | ||
| 7 | 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 8 | 行业专家组论证推荐意见 | 对应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荐意见,如行业无对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有行业专家组论证推荐意见。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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