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征集2017年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信部组织编制并发布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试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3号)。近日,又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219号,以下简称《通知》,拟在全国范围遴选第4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现将我市试点企业申报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属于制造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其中,制造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或为中国两化融合服务联盟成员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
(三)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四)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五)未被评为省级或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二、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122。
电子文档发送邮箱:chenhk@szjmxxw.gov.cn。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88102065。
深圳市经信委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再择优向工信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