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申报条件
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
推荐名额
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一般为本辖区优势企业数量的10%。对于上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省区市局,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从本辖区优势企业数量的10%增加至15%。排名第一至第五的省级局和排名第一的计划单列市局,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从本辖区优势企业的10%增加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