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申报条件
优势企业申报条件:
1.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企业,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70分以上的企业。
推荐名额
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一般为本辖区优势企业数量的10%。对于上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省区市局,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从本辖区优势企业数量的10%增加至15%。排名第一至第五的省级局和排名第一的计划单列市局,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从本辖区优势企业的10%增加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