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科技企业补投贷联动后补助
专题背景
为充分发挥创业资本、信贷资金优势,大力挖掘和培育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细分行业优质科技企业,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性,设立本专题。
申报单位
广东境内注册成立的科技型企业。
申报条件
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成长组和初创组一等奖获奖企业同时满足下述条件1~3,可直接提交申请;其他申报本专题的科技型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1~5条件:
1. 截至2023年6月30日,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10年(120个月)且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2. 所在领域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5G、纳米、工业软件、人工智能、新型储能、海洋科学等领域之一;
3.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至少获得1次创业投资企业的货币投资及1笔银行机构的科技贷款,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此期间,最近一轮融资估值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创业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权比例合计应超过3%(含)且低于50%,同时不为第一大股东;
(3) 截至2023年6月30日,仍有贷款余额尚在正常还款中。
4.拥有1项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4项以上II类知识产权(I类知识产权指: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II类知识产权指: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5.202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含),研发费用总额及销售收入总额以2022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为准(企业设立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以后的,以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及财务报表为准)。“企业成立时间”以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时间为准,“创业投资企业的货币投资”和“银行机构的科技贷款”的时间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
资助标准
对申报企业创新能力和增长潜力(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销售收入等指标)综合评价,结合省财政资金年度预算安排,择优对不超过20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后补助,单家企业后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其中,一个地市原则上支持不超过5家企业)。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科技企业补投贷联动后补助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 2 | 佐证材料 | 2.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投资、贷款、估值、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材料,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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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