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广东省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面上项目
申报条件
(1)应为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或双聘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材料),其中双聘人员应保障聘期内有充足时间完成项目组织实施。
(2)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在站博士后可以申请面上项目,但应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4)无在研主持的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
(5)符合本通知第三项申报有关要求。
资助标准
项目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实施周期3年,事前一次性资助。
支持领域
海上风电联合基金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聚焦风电场规划与设计、风电装备研制、海上风电建设与安装、风电并网运行四大主产业链以及风电专业服务、风电相关产业两大辅产业链创新发展需求,紧扣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立足各产业链环节亟待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卡脖子”技术难点,有计划的布局支持一批重点、面上项目,培育一批优秀创新人才和团队,助力海上风电产业全产业链协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023年度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围绕产业链六大专题进行布局,共设置10个重点项目支持方向和29个面上项目支持方向,拟支持重点项目10项、面上项目84项。
预期成果要求
申请人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带团队的能力明显提升,公开发表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不少于1篇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鼓励在专著出版、标准规范、人才培养、专利应用、成果转化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