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广东省中卫科研联合基金项目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三级医院,省直属医院、珠三角地区的高校直属医院除外。
(二)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具有相应研究经历。面上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应研究经历。
(三)重点项目申请人未主持过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申请人未主持过国家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除外)。
(四)符合申报通知、各专题或指南方向的具体要求。
资助标准
本年度拟择优资助项目111项,包括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一)重点项目拟资助4项,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经费事前一次性拨付,实施周期为3年。
(二)面上项目拟资助107项,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经费事前一次性拨付,实施周期3年。面上项目对粤东西北地区适当倾斜支持。
预期效果
(一)在医工结合、交叉学科等领域取得突破,形成有转化潜质的技术,推动医疗行业发展。
(二)重点项目公开发表高质量论文或者申请发明专利合计不少于3篇(件),面上项目至少公开发表1篇高质量论文或者申请发明专利1件。鼓励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即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发表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
(三)鼓励在专著出版、专家共识、标准规范、人才培养、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
(四)完成各专题和研究方向规定的成果要求。
申报方向
本年度设2个专题,14个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