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企业申报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一般应为我市(含深汕合作区)从事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制造企业,承诺承诺具备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以及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不存在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
(三)具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四)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事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支持发展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及《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版)有关要求。
其他事项
(一)对于政策有关目录(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中执行年限为2023年到期的产品,企业无需申报。
(二)特殊情况下,享受政策企业名单未能在下年度1月1日前印发,企业可凭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具的《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通知书》,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有关零部件及原材料凭税款担保先予放行手续。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 |
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docx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