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度粤佛联合基金重点项目
申报条件
重点项目面向全省范围申报,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以下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广东省内的省基金依托单位。非佛 山地区依托单位牵头申报粤佛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的,须至少联合 一家佛山地区依托单位合作申报。
(二)申请人应为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或双聘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材料),其中双聘人员应保障聘期内有充足时间完成项目组织实施。
(三)申请人是项目第一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专 项、基金等)项目,或者市级重点科研项目(须在系统上传项目 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鼓励和支持海外归国人员牵 头申报项目,具有承担境外相应科研项目经历的视同符合本条要 求。
(四)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
支持领域
2023 年度粤佛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围绕新能源与绿色低碳、新材料、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人口 健康领域,共设置研究方向 20 个,拟支持项目 20 项。各领域拟立项项目遴选原则上应满足不低于 3:1 的竞争择优要求。
资助强度
项目资助强度为 100 万元/项,实施周期为 3 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预期成果
(一)项目组成员承担本学科领域国家级科技计划、基金项 目的能力有较大提升;在重点科学问题研究上取得突破,支撑关 键核心技术发展。
(二)发表高质量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合计不少于 2 篇(件)。鼓励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 即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
(三)鼓励在专著出版、标准规范、人才培养、专利申请、 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