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粤惠联合基金重点项目
申报条件
重点项目面向全省范围申报,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广东省内的省基金依托单位,其中人口与健康领域研究方向1的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惠州地区单位。非惠州地区依托单位牵头申报粤惠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的,须至少联合一家惠州地区依托单位合作申报。
(二)申请人应为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或双聘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材料),其中双聘人员应保障聘期内有充足时间完成项目组织实施。
(三)申请人是项目第一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或者市级重点科研项目(须在系统上传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鼓励和支持海外归国人员牵头申报项目,具有承担境外相应科研项目经历的视同符合本条要求。
(四)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
资助强度
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实施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支持领域
2023年度粤惠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围绕新材料与能源化工、核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及人口健康领域,设置7个研究方向,拟支持项目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