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粤惠联合基金地区培育项目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惠州地区的省基金依托单位。
(二)申请人应为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等全职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是项目第一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四)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
资助强度
项目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支持领域
2023年度粤惠联合基金地区培育项目主要支持人口健康、新材料、核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能源与化工等领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共设置18个研究方向,拟择支持项目31项。拟立项项目遴选原则上应满足不低于3:1的竞争择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