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
总体内容
进一步发挥“数字领航”企业的价值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树立一批数字化转型领域行业领航企业标杆,为国内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实践明确路径。遴选一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引导企业构建完善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能力体系,推动提升重点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持续深化中德智能制造合作。遴选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落地应用,赋能千行百业,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夯实基础。
示范内容
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鼓励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建设面向重点行业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重点区域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和面向特定技术领域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和推广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解决方案,推动完善“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平台体系,构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支撑体系,推动产业链变革和优化升级。
1、面向重点行业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聚焦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绿色制造、安全生产等领域,鼓励建设面向重点行业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平台在垂直行业的应用,推动技术融合应用、数据价值挖掘、金融模式创新和组织管理变革等,提升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制造业全要素连接水平。
2、面向重点区域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聚焦制造资源集聚程度高、产业转型需求迫切的区域,鼓励建设面向重点区域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平台在产业园区等“块状经济”产业集聚区落地,为地方政府提供基于平台的安全生产监管、“双碳”监测、产业全景图谱、企业画像、精准招商等监测监管型或综合治理型赋能服务,为企业提供基于平台的备品备件管理、集采集销、评估监测、工业设备上云等公共型或专业型赋能服务,提升重点区域数字化分析决策能力。
3、面向特定技术领域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平台+5G”“平台+人工智能”“平台+区块链”“平台+数字孪生”“平台+设备上云”等领域,鼓励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资源加快技术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生态培育,基于平台解决企业特定技术领域痛点问题,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场景的应用,降低高技术门槛和试错风险,促进专业应用的规模化复用。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为近5年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推荐单位
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且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占上述推荐名额,各推荐主体在本方向的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各自上述推荐项目数量的1/3。推荐项目需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三)申报条件
“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支持已入选企业重复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不支持已列入前期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重复申报,不支持未建或在建项目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报书 |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docx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