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重点高端外国专家
支持内容
本专题围绕加快战略人才力量建设,聚焦科技创新和高端引领,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等用人单位引进用好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能够促进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的大师、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等高端外国专家,在加强科研、技术指导、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聚焦我省高质量发展,坚持制造业当家,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芯片制造、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其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前沿领域,具备在前瞻性战略性重大科研任务上发挥突出作用的高端外国专家。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条件。
(1)依法在广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
(2)申报单位应与专家签订聘用合同(合作协议),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合同(协议)约定条款做好专家来粤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2.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应为申报单位中方在职人员,并具有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
3.专家条件。
引进的外国专家应对我国友好、经验丰富、身体健康(港澳台专家参照执行)。同时,专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造诣深厚,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者、奠基者,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或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3)在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担任过高层管理职位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4)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5)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6)符合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并为我省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3.合同(协议)和工作时间。
申报单位需与项目专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专家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来粤开展工作,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专家累计在粤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含)。
遴选方式
公开竞争择优。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经专家进行竞争性评估评审,择优支持。已申报2023年国家外国专家项目未获批立项的,可继续申报本专题。
资助金额
项目立项数不超过50项,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
考核要求
申报单位应结合自身人才需求,对引进专家在单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指导、技术咨询、国际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好评估总结。
项目立项后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执行完毕。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应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总结报告(包括执行情况及实施成果)。
2.经费决算表(包括经费支出明细账、经费核销原始凭证)。
3.证明专家来粤开展工作、合作交流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护照出入境记录页、工作成果等)。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报单位与外国专家签订的聘用合同 | 我要办理 | ||
| 2 | 专家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 我要办理 | ||
| 3 | 专家主要成果和业绩 | 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 4 | 申报书内含真实性承诺函 | 我要办理 | ||
| 5 | 相关附件材料 | 已申报未入选2023年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的,相关附件材料可用于本次申报。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