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产教评”产业技能生态链
政策依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国资委关于推动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情,为做好2023年坪山区“产教评”相关工作,推动建设我区“产教评”融合发展的产业技能生态链,现面向全区广泛征集意向企业申报成为链主培育单位。获批链主培育单位可优先推选成为广东省“产教评”产业技能生态链链主培育单位,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化评价资质,并在享受有关产业扶持政策时予以支持。现就我区2023年“产教评”产业技能生态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重点面向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企业。优先考虑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突出的企业。
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链主单位原则上是规模以上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上市公司、产教融合型企业、有链接龙头企业或上市公司能力的专精特新企业,在省内外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好成长性。
(三)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内部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有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及晋升等激励措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畅通。积极开展有实质内容的校企合作,技术技能骨干参与院校专业建设。
(四)开展学生学徒制培训、技培生用培融合计划的职业(工种)与主营业务一致,能带动不少于3家生态链企业参与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能提供200个以上培训就业岗位,与省内院校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五)对建有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深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产业就业培训基地,以及产教融合型企业,或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六)对建有能实现政校企“三方九出”(龙头企业出标准、出岗位、出师傅,院校出学生、出教师、出教学资源,政府出政策、出资金、出管理),实现共建共治、对产业技能生态链建设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平台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0月7日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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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附件:坪山区“产教评”产业技能生态链申报表(初审版).doc |
附件:坪山区“产教评”产业技能生态链申报表(初审版).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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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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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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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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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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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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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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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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