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创新赛事活动资助项目
政策依据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23〕15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2〕8号)、《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2023〕3号)有关要求,现发布《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创新赛事活动资助项目操作指南》《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论坛、峰会等活动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设定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2〕9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22〕8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3〕3号)。
资助标准
(一)支持标准: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创新创业大赛,按活动实际支出的50%,给予活动承办方最高200万元资助。对获区内外大赛决赛前三等次的单位,在光明区从事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相关业务的,按所获赛事奖金的10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50万元。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取得相关资质的,按要求取得。
(六)申报单位需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大赛活动资助项目: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须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申报单位在光明区从事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活动半年以上。
2.大赛获奖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在2022年1月1日及以后获区内外大赛决赛前三等次,且在光明区从事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活动半年以上。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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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 2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 3 |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信用信息资料 | 我要办理 | ||
| 5 | 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 1.大赛活动资助项目: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含活动基本情况(主题、时间、地点、主要出席嘉宾、总参会人数、邀请函、签到表等)活动方案、活动成效与启示、现场照片、新闻报道等佐证材料;活动执行费用台账,包含支出明细、发票单据及合同协议等;活动实际支出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2.大赛获奖资助项目:获奖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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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