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
政策依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国资委关于推动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6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85号)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重点面向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等广东省战略性产业企业,以及粤菜、家政、养老、托幼、康养等社会领域和现代服务类企业。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省、市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规模大、履行社会责任突出的企业。注重区域性经济发展需求,对我市“20+8”产业集群、优势产业集群给予重点支持。
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链主单位原则上是规模以上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绿色制造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有链接龙头企业或上市公司能力的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企业,且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好成长性,与链员企业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内部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建有技能岗位标准体系,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及晋升等激励措施完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畅通。能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
(四)开展学生学徒制培训、技培生学徒制培训的职业(工种)与主营业务一致,能带动不少于5家链员企业参与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能提供500个以上用于学徒培养的实际用工岗位。与省内院校有良好的合作基础,能安排足量企业技术技能骨干参与院校专业建设,开展有实质内容的校企合作。
(五)对正确理解产教评技能生态理念、对技能人才培养事业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在本行业大力推动生态链建设的企业,或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自主评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六)对我市产业发展与经济建设有积极贡献,亟需技能人才支撑、能有效带动就业,且积极参与技能生态链建设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七)对建有能实现政校企“三方九出八共”、实现共建共治、对技能生态链建设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平台,或具备对链员企业开展共享培训所需场地、师资、培训资源等基础条件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报表 |
附件1: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表.doc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