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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我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专题申报。扶持类目包括培育引进新展会、支持展会扩大规模、稳定大型展会发展等九类,最高资助金额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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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我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专题申报。扶持类目包括培育引进新展会、支持展会扩大规模、稳定大型展会发展等九类,最高资助金额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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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系统推进“五港”联动发展策略,推动“海港”高质量发展,提高本区对航运物流企业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航运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对通过国际航行汽车滚装船舶经南沙汽车口岸进出口汽车的水上运输企业,每挂靠一次给予最高20万元的航线奖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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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
为为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对年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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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鼓励商贸服务业主体发展壮大,在本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行业示范效应好,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商贸服务业市场经营主体。单个经营主体的兑现起点为5万元,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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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落实我省支持外商投资及外资企业稳定发展举措,在稳定我市外资基本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更好发挥外资促进高质量发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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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鼓励商贸服务业主体发展壮大,在本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行业示范效应好,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商贸服务业市场经营主体。单个经营主体的兑现起点为5万元,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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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夯实企业稳岗稳产主体责任,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加快各行业领域恢复和发展,推动经济运行进一步回稳向上。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对2023年工业投资项目按照在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纳入统计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含)以上,50亿元(含)-100亿元、30亿元(含)-50亿元、10亿元(含)-30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亿元(含)-5亿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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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系统推进“五港”联动发展策略,推动“海港”高质量发展,提高本区对航运物流企业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航运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对通过国际航行汽车滚装船舶经南沙汽车口岸进出口汽车的水上运输企业,每挂靠一次给予最高20万元的航线奖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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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和保障荔湾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吸引优质项目,规范企业管理,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对实现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营业收入2.5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结合企业的产业发展规模和增长等实际情况,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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