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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天河区科技服务、专业服务数智化、规模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助推天河区高端专业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进一步提升能级、优化结构,加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对咨询与调查、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组织管理服务、综合管理服务企业(集团),当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营业收入每同比增加1000万元给予2.5万元支持,每家企业(集团)每年最高支持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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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30 条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生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统计达到规模以上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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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30 条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生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统计达到规模以上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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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30 条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生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统计达到规模以上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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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30 条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生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统计达到规模以上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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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30 条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生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统计达到规模以上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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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广州市关于大力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意见和广州市促进消费提档升级若干措施,加快广州商贸业品牌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构建广州消费结构升级新引擎,鼓励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第三方开展投资促进和招商推介活动,加大品牌首店招商引进的力度。对成功引进品牌首店,且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择优给予奖励,每新引进1家品牌首店奖励不超过10万元,每年同一机构最高奖励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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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进一步规范使用和管理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项目协同示范作用,推动广州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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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和规范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商务促进政策,支持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向和使用应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财政支持政策的导向、撬动和调控作用,有利于促进我市商贸产业和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城市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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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企业线上线下经营,提升企业会员管理水平,拓展企业私域流量。鼓励电商、生活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入驻条件,降低线上运营成本。依托线上平台推进相关行业免费课程培训、直播带货、产品孵化等数字化赋能。鼓励金融、电商、支付平台等机构与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企业合作,推出市场化促销措施,激发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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